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59页(177字)
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其特征是:(1)发明是利用自然规律在技术应用上的创造和革新;(2)发明在特定技术领域应具备创造性的技术解决方案;(3)发明必须通过物品表现出来,或者是作用于物品的方法中表现出来。各国无统一的发明定义,但一般包括产品发明、方法发明、物质发明、改进发明和用途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