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68页(205字)

商标所有权属于几个所有者或属于一个集体组织的商标。在有些国家通常由一些企业的联合会作为代表,占有某个集体商标,供其成员共同使用。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用户表明使用该商标的企业所生产的商品具有共同特点。一个使用集体商标的企业有权同时使用自己独立的其他商标,但它无权转让集体商标。美国及多数大陆法系的西方国家以及东欧国家的商标法中都有给予集体商标注册、保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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