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商标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77页(263字)

菲律宾商标保护法律制度的总称。现行的菲律宾商标法为1974年6月20日施行的《菲律宾共和国第166号法律》。该法经过1951年、1952年、1953年三次修订。全文共14章45条。主要规定了专利局的权力、义务和职责(在菲律宾,关于商标、商号和其他标志注册方面的执行和实施的权力、义务和职责均归专利局);商标和商号的注册;注册证的续展;注册的注销;权利和救济;不正当竞争;虚假原产地名称和错误说明;权利的转移和转让;命令的复审和局长的决定;禁止进口;关于外国工业产权的规定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