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违法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99页(254字)

美国法院在反托拉斯的司法实践中确定的重要原则。对某些限制性商业行为,因其本身就具有明显的反竞争性质,一旦发现这种行为,毋需再花时间去证明它对美国市场影响程度的大小,即可判定其为非法。美国法院在长期的反托拉斯司法实践中,以判例方式总结出下列各种行为均属本身违法的行为:固定价格;集体抵制;瓜分市场;维持转售价格;滥用专利权;搭售,等等。在商业交易一旦出现这些行为,执法部门即有权予以处罚。本身违法原则的精神也被其他西方发达国家的反垄断立法或法院的实践所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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