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32页(333字)

一定区域范围内土地的数量。例如,中国土地面积、上海市土地面积、×××村土地面积等,是专指特定的区域范围内土地的数量。其计算范围包括内陆水域、山地、高原、丘陵、平原、盆地、河流、沙漠、沼泽、戈壁、冰川及石山、裸地和海涂的总和。我国土地面积的特点是:山地的数量大,耕地面积比例小。一定区域范围内各类土地的面积,是国民经济的主要统计内容。土地面积过去按“市亩”、“市分”、“市厘”作计量单位,从1992年起在涉外用地及对外发布时按“平方公里”、“公顷”、“平方米”作计量单位。市制、公制的换算公式为:1平方公里(100万平方米,Km2)=1500市亩;1公顷(1万平方米,hm2)=15市亩;1市亩=666.6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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