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跨公司行为守则(草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48页(390字)

具体明确跨国公司法律地位、调整跨国公司权利义务以及对其活动进行国际监督和管制的非强制性书面草案文本。1974年12月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设立跨国公司专门委员会。1975年该委员会建立了政府间行为守则工作组,负责跨国公司行为守则的拟订工作。1982年5月政府间工作组向跨国公司委员会第8次会议提交了《联合国跨国公司行为守则(草案)》,共6章71条。主要内容包括:(1)序言和目标;(2)定义和适用范围;(3)跨国公司的活动和行为;(4)跨国公司的待遇;(5)政府间合作;(6)守则的实施。经过反复讨论,若干条款已在协商中达成一致,如跨国公司必须尊重东道国的国家主权和遵守东道国法律、条例和行政管理办法,符合东道国的经济发展目标、政策和优先事项等。但在有些条款方面仍存在诸多分歧,如对跨国公司适用法律和管辖权问题,守则的法律性质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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