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烟、酒广告规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70页(220字)

西班牙对烟、酒广告制订的管理条例。是欧洲各国中限制较宽的国家。在电视媒介上准许新牌名卷烟自生产日起播放为期两年的广告,但规定此类广告只准在每日21∶30时以后成人节目中播放。另规定,23%以上的烈性酒广告禁止在电视台播放,而23%以下的低度酒和啤酒广告准许在每日21∶30时以后的成人节目中播出。上述两种广告的收费标准是在其他广告费标准上另加收100%。西班牙境内的其他媒介均无广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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