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药品广告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71页(207字)

美国对药品广告的管理法规。在美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属食品及药品管理局和联邦贸易委员会管理。药品广告必须符合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在宣传有效功能的同时并须注明广告药品的副作用和禁忌症,表明价格。出口美国的药品,在广告前应先把样品交卫生、教育及福利部验准后,才能发布。如发现广告内容与药品实际不符,将作为虚假广告论处,处以劳役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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