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别地区配额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14页(206字)

又称选择性限额、歧视性限额或分派限额。在总配额内按不同国别或地区规定不等的配额,超过其规定的配额便不准进口。这种配额有的是进口国单方面规定的,也有的是进口国和出口国双方协商规定的。由于这是专对某些来源国或地区的,故又称“选择性限额”,有时也称为“歧视性限额”。如果并非专对某些国家或地区的,而对所有来源国或地区都分别确定一个不同的具体限额,则称为“分派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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