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97页(386字)

在公开市场上可以采购到的商品的正常的价格。成交价格是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为达到一项货物而实际支付的价格。1979年4月12日一些国家在日内瓦签订的《关于实施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七条的协议》第一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应是货物的成交价格,即该货物向进口国出口时买方向卖方实际支付或者将应当支付的价格”。海关在对货物进行审价时,是作为第三者来判定买卖双方对货物商定的价格是否可以接受作为完税价格的基础。实际的成交价格是海关估价唯一可以接受的价格。国际贸易中的成交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本身是可比的,在同一条件下成交的价格应当大致相同。实际的成交价格,应是“在公开的市场上”可以采购到的价格,即这个价格是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中形成的竞争价格,在每一个与卖方没有特殊经济关系的进口商不附加任何条件都可以自由采购到商品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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