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02页(352字)

规定对违反海关法规行为的处罚的法律规范。该法于1987年6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1987年7月1日由海关总署发布施行。1993年2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修订,修订的《实施细则》在同年4月1日由海关总署重新发布实施。制定这一细则的目的是为了实施《海关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它是根据《海关法》第60条制定的。该法共5章36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走私行为及处罚;第三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及处罚;第四章,走私行为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处理;第五章,附则。该法具体规定了:(1)《实施细则》适用范围;(2)走私行为和按走私论处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行为;(3)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罚则;(4)走私行为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处理;(5)申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