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国向第三国出口的出口价格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70页(337字)

出口国向进口国以外的其他国家销售产品的价格。进口国在确定进口产品的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时,如果无法确定进口产品的国内市场价格,则往往以进口产品的第三国出口价为准。出口国向进口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出口产品时,可能涉及几个国家,达成几种价格,因此,在确定进口产品的第三国出口价格时,会遇到如何选择第三国的问题。在美国的反倾销实践中,须考虑3个因素:(1)出口到该国的产品与出口到美国的产品之间是否最为相似;(2)除美国和出口国本国市场之外,产品在该国的销售量是否最大;(3)该国的市场组织和发展程度是否与美国最相象。在欧洲共同体的反倾销实践中,欧洲共同体反倾销法规定,可以选择相对最高的第三国出口价格,但必须是具有代表性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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