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反倾销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73页(302字)

欧洲共同体在反倾销程序中所采取的对有关共同体工业的正式保护措施。即当最终确定的事实表明在调查期间存在倾销和损害并且因共同体的利益要求进行干预时,共同体理事会应根据共同体委员会与咨询委员会磋商后作出的法定多数建议决定征收确定反倾销税。确定反倾销税的税额不应超过但可以低于倾销幅度。其有效期限适用“日落条款”的规定。与临时反倾销税和义务承担相比,确定反倾销税的适用条件很严格,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倾销和损害确实存在。因此,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的决定并不必然导致确定反倾销税的征收。而且,一旦最终调查确认倾销和损害存在,义务承担就不再适用,只能征收确定反倾销税。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