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75页(296字)

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超过出口价格的数额。若用百分比表示,则是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之间的差额与出口价格之比。作为一条不容违反的规则,反倾销税的征收只能等于或小于倾销幅度。此外,如果倾销幅度为零,则表明不存在倾销。由于在反倾销调查程序期间,有关产品及其相同产品的价格通常是多种多样的,因此,确定倾销幅度的主要问题是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的计算。根据美国和欧洲共同体的有关法规和实践,可以采用的方法有单个交易价格、平均价格、加权平均价格、最经常发生价格以及典型价格等。在计算出口价格时,一般不采用加权平均价格或平均价格,因为这可能导致倾销幅度被冲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