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的依据和理由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736页(222字)

仲裁庭作出的裁决所拥有的根据。这里的根据有两:一是经仲裁庭依据审查核实过的事实,而不是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二是一个国家的本国法律、该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以及国际惯例。裁决的理由是仲裁庭经过庭审以后,并对整个案件进行分析、研究、讨论所制定的仲裁裁决书中,对审理案件进行有权威的评论。裁决的理由应当是多数仲裁员一致同意。裁决的理由若是少数仲裁员对案件的评价的话,这个理由就不能作为定案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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