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798页(406字)

以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聘方提供全面法律服务,维护聘方合法权益的人员。根据律师暂行条例规定,法律顾问是律师的主要业务之一,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顾问,是指解答法律询问,提供法律帮助的人员。狭义的法律顾问,是指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三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各种经济联合体的聘请,以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聘方提供全面法律服务,维护聘方合法权益的人员。法律顾问工作具有平等性、独立性、服务性和可信性的特征。法律顾问和聘方处于平等地位,不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法律顾问由律师事务所派遣,受律师事务所和主管机关的管理。法律顾问依法独立工作,在聘方提出违反法律要求时,法律顾问可以辞去聘请。法律顾问以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工作内容。法律顾问的工作,聘方须支付顾问费,但聘方委托法律顾问代理诉讼或仲裁时,律师费可以从优或适当减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