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8页(431字)

调整商品流通、商品服务和商业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商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凡通过法定程序颁布的、调整商业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均属于商业法范畴。商业法的内容主要包括:(1)国家商业管理机关对商业企业和个人进行管理、监督的过程中,同他们所发生的监督管理关系;(2)主管部门对商品流通实行计划管理、指导过程中,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管理关系;(3)商业部门同工农业部门在工业品、农副产品交换中,所发生的协作关系、经济关系;(4)商业部门相互之间在商品购、销、调、存、运和加工活动中所发生的协作关系、经济关系;(5)商业部门在商业活动中,同社会其他部门、单位所发生的协作关系、经济关系;(6)商业部门同消费者发生的商品交换、劳务、服务关系及因此而发生的经济关系;(7)公民相互之间发生的商品交换关系;(8)商业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同本企业的职能部门、非独立核算的经营单位和职工发生的经营承包关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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