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0页(464字)

内国法以外的法律。

一个国家根据其国际私法规范的规定,对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有时可能适用外国法。我国《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假如该不动产在我国境内,则适用中国法,该不动产在外国,则应适用外国法律。

又如我国《民法通则》“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一章中所规定的“定居国法律”、“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如果“定居国”、“侵权行为地”、“当事人本国或住所地”、“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均为外国或在外国,则就应适用各该外国法。但是为了防止不适当地适用外国法而损害内国利益,各国对适用外国法均有限制的规定。如日本《法例》第三十条规定:“外国法之适用,如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时,不适用之。”英美法国家的国际私法以违反内国的公安或违反公共政策作为适用外国法的限制。

我国《民法通则》第150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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