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销售集团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33页(277字)

向证券投资者销售证券,收取销售证券报酬,但不承担包销证券的市场风险的金融机构的组合。

证券销售集团不承担任何法律上的风险,仅起推销作用。证券能否出售和销售量多少,除销售报酬外,对其没有任何影响。

当然证券销售集团对其承揽销售的证券负有道义上的责任,若无法销售其承揽的证券,其成员可能会丧失今后的生意,降低信誉。实际上,绝大部分证券是由牵头经理人和其他证券包销人直接销售的,证券销售集团每个成员分到的份额很少,通常为总销售额的0.5%,有些证券完全由证券经理集团和证券包销集团承担销售,无需组成证券销售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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