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货币市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40页(533字)
亚太地区银行用境外美元和其他境外可兑货币进行借贷交易所形成的市场,由于交易额的90%以上是美元,所以又叫亚洲美元市场。
以新加坡为中心发展而成。目前主要的亚洲货币市场包括新加坡、香港、马尼拉等地。1968年10月1日,美洲银行新加坡分行获准在银行内设立亚洲货币单位,主要业务是吸收非居民的外币存款,为非居民进行外汇交易,进行资金借贷,开立信用证,经营票据贴现等各种境外金融业务。并获准在遵守新加坡银行规定、受新加坡金融当局监督的同时,可以不受银行法的某些条款的约束,如最低现金余额和法定清偿能力的规定。以后,新加坡政府又陆续批准了一些外国银行经营境外货币业务,初步形成了亚洲货币市场。由于政策灵活,手续方便,制度严密,机构齐全,市场发展很快。70年代后,香港、马尼拉等地也相继采取鼓励经营境外货币业务的措施,使亚洲货币市场得到了迅速的成长,成为欧洲货币市场在亚太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亚洲货币市场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外国中央银行的储备资产或财政盈余;跨国公司的闲置资金;东南亚地区各大公司外流资金;外国侨民、进出口商等非银行客户的外币存款。
借贷交易有短期资金市场、中期资金市场和长期资本市场三个部分,而以短期资金借贷为主。
上一篇:亚洲货币
下一篇: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