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61页(185字)

当一笔国际信贷有两个以上保证人时,每一保证人对所有贷款债务都须承担保证责任,贷款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保证人或向所有保证人提出偿债请求的保证。

也就是几个保证人对全部贷款的债务负连带责任。但贷款人在起诉于法院时,不论是以某个特定的保证人或所有保证人为被告,对于相同的债务,法院只受理一次,贷款人在利用诉讼方式时受到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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