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牲畜的运输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95页(315字)

海牙规则不适用于活牲畜的运输。

其原因是:(1)通常情况下的活牲畜都装载于甲板上,而甲板货不在海牙规则规定的“货物”范围之内;(2)由于卫生的缘故,一旦活牲畜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死亡,就得立即抛弃处理掉,不能留待抵港解剖检验。因此,无法获得活牲畜的死因,也就无法证明责任谁属。有关运输活牲畜的责任风险往往都在提单上专设条款或承托双方协议作补充规定。汉堡规则将活牲畜列为其适用的对象,但又规定,承运人对此类运输固有的任何特别危险所引起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不负赔偿责任,但承运人必须举证,说明已按托运人所给予的任何特别指导行事,而该种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完全是上述的任何特别危险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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