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例外条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49页(522字)

服务贸易多边框架协议针对各种免除参加方义务的例外情况所确定的条款。

本项条款允许各参加方出于保护公共道德、公共秩序、社会安定、人民健康及生态环境等目的而对外来服务采取适当的限制措施,以出于国家安全的目的而排除某些义务。例如,为维护公共道德而以一定的标准限制外来的娱乐服务;为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定而对外来文化服务实施合理的意识形态限制;为保护人民健康而对外来广告服务的某些内容加以限制;为保护生态环境而以环保标准对外来旅游服务加以限制等。

这些限制在例外条款之下都是合理的。此外,服务贸易多边框架协议的一项原则是保持政策的透明度,但例外条款允许各参加方不公布涉及国家基本安全利益的资料;同时,各参加方还可以对涉及国家基本安全利益的服务(直接或间接向军事机构提供的服务、国防战略工程、涉及国家机密的咨询或电讯、裂变材料的研究等等)限制外来服务的参预。

根据例外条款所采取的所有措施,都应该尽一切可能迅速通知本协议的参加方全体。为了防止各参加方以“出于国家安全的目的”为借口而滥用例外条款的有关规定,本条款还规定:对相同情况各方,实施的措施不得构成武断的或不公平的歧视,或构成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变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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