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执行条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50页(334字)

服务贸易多边框架协议中关于一般义务与纪律原则及义务承担谈判结果所确定的义务的执行务款。

服务贸易多边框架协议的每一参加方,首先必须执行协议所确定的一般性义务的纪律(如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的总体适用性、补贴纪律、政府采购公开、合理保障、国内法规的客观性、政策措施透明等);随后按一般义务与纪律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与某个或某些其他参加方进行义务承担谈判所达成的协议应为参加这一谈判的各方制定履行义务的计划安排表,其中明确记录确定的各项特别义务。对于履行义务计划安排表所列明的特定义务和实施进程,有关参加方不得以变相的方式或采用新的措施来设置或维持市场准入方面的障碍(例如在承诺了对外开放建筑劳务市场后仍实施短期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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