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保税工厂申请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85页(289字)

又称建立保税工厂的申请。

申请建立专为生产出口产品进行进口料、件保税的加工企业的书面声明。申请书格式由海关制定。

建立保税工厂必须具备海关规定的条件,即(1)具有专门加工、制造出口产品的设施;(2)拥有专门贮存、堆放进口货物和出口成品的仓库;(3)建立专门记录出口产品生产、销售、库存等情况的帐册;(4)有专人管理保税货物、仓库和帐册。

申请人,必须是经国家批准有权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或者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承接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出口生产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向海关申请建立保税工厂。申请时,要提交《加工贸易保税工厂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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