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处罚决定生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03页(226字)
又称处罚生效。
海关对违反海关法规的行为按照法律程序作出处罚决定所发生法律效力。对于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处罚,海关向当事人制发处罚通知书。当事人对海关的处罚决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海关或上一级海关书面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复议的当事人在收到海关复议决定书后的规定时间内,可以对不服的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议申请或者起诉的,处罚即为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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