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胡载里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页(399字)

【生卒】:约753—850年

【介绍】:

伊斯兰教早期穆尔太齐赖派着名神学家。生于巴士拉,后师从和追随瓦绥勒·本·阿塔,以“阿弗拉”(草料商)绰号着称,为该派巴士拉支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主张真主无始无终,真主本体与其属性不可分,如真主的知觉、生活、能力三种属性只是真主本体的三个方面,否认真主有超本体的诸属性;真主的意志不是真主的本体,因此不是无始无终的,世间万物及运动都是真主的创造物,故有始有终。强调人类有意志自由,人是自身行为的创造者,真主是公正的,尽管它能做邪恶的或不合理的事,但不肯做,人类的罪恶不能直接发自真主,应由行为者自己负责。认为人类的行为可分为道德的(内心的)和自然的(肢体的)两种,前者借助真主赐予的良知(理性)可以认识真主,认识自己的义务,辨别善恶,趋善避恶,并获得部分知识。据传,他是使希腊哲学对伊斯兰神学发生影响的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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