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逻辑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99页(644字)

日本现代着名哲学家西田几多郎提出的一个独特的哲学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标志西田哲学由前期进入中期。场所逻辑是西田哲学的基本概念“纯粹经验”在扩充和深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它赋予“唯一的实在”的纯粹经验以逻辑基础。西田认为,存在的东西,必有一个存在的地方,这个地方就是场所。西田把场所看作是意识和对象所存在的地方,“我们在观察事物的时候,必须有反映它的场所。我首先把它看作是意识之野,要想认识某物必须让意识之野去反映。”场所可分相对有的场所、相对无的场所、绝对无的场所。为了客观地反映对象,意识之野必须是“空”、“无”,在这种“绝对无”的场所上,才能看见真正的自由意志。西田进而以“场所”思想为核心,构成了“场所逻辑”。这种逻辑和古希腊以来的命题逻辑以及近代的所谓解析逻辑、先验逻辑、现象学逻辑、科学逻辑等都有所不同,是把命题的主语和谓语关系转变为“场所”的意义而用所谓“包摄判断”来说明的。所谓包摄判断,就是在一般中包摄特殊。包摄以特殊为主语,而以一般为谓语。主语的特殊是“有”,它表示“存在的东西”,即对象方面;谓语的一般是“无”,它表示“存在的场所”,即“绝对无的场所”,亦即意识之野。由于主语从属于谓语,作为特殊的主语存在于作为一般的谓语之中,因此,实体存在于意识之中,对象存在于观念之中。西田的“场所逻辑”或曰“谓语逻辑”,不过是给东方“无”的思想以逻辑的说明,使它获得西方式的逻辑化,在这种意义上,西田哲学获得了“独创”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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