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和无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67页(879字)
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逻辑学》中的范畴。黑格尔通过对度与无度的论述,在西方哲学史上第一次阐明了事物的量变和质变的辩证法。
黑格尔认为,尺度是定量的单纯自身,是有质的定量,是具有规定性的存在。任何事物都有一定的尺度,超过规定的尺度,事物就发生质变。
尺度本身又分为三个环节:特殊定量、无尺度,到本质的过渡。由于尺度是质和量的统一,但是这种统一是直接的,是具有一定质的量和一定量的质,因此在特殊的定量阶段,度(或尺度)最初是作为直接的、外在的尺度,是作为一个规则出现的,它只是计算事物的单位和衡量事物的标准。在特殊定量阶段,量的增减并不影响事物的存在,此时尺度中质和量的统一只是潜在的,尚未完全实现自身,一方面,质有自己的独立性,它不受量的影响;另一方面,量也要求其独立限度,一旦超出限度,就会引起质的改变。
黑格尔认为质和量是同一尺度的规定性,它们既是同一的,又是互相区别的,这种矛盾的统一使得质和量的统一具有现实化和具体化,使尺度具有特殊的规定,即无尺度。无尺度就其字面意义而言即是尺度的丧失,它是一个尺度(质量统一体)由于其量的性质而超出其质的规定性,因此,无尺度即是事物原有尺度的超出,它仍是一种尺度,仍然是事物的一种规定性。无尺度是特殊化的尺度,它是量变引起质变的必然产物,在无尺度的过程和阶段中,由于量的变化性而使原有的质量统一体遭到破坏,使原有的尺度遭到否定,因此无尺度是一种新的质量统一体,是一种新的尺度。
黑格尔认为,尺度与无尺度是统一的。事物的量变到一定阶段必然引起质变,使事物原有的尺度被扬弃而建立一种新的尺度,因此对事物原有尺度的否定只是对事物原有的、松散的质量统一体予以替代,而无尺度仍是一种尺度,它实现了尺度的更替。在无尺度中,尺度实现了具体的自我统一,事物正是通过尺度的辩证否定而达到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