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分析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231页(1047字)

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的“先验分析论”前半部分。从康德先验逻辑体系上来说,“概念分析论”相当于形式逻辑中的“概念”部分。它主要阐明科学知识之所以成立的可能性,即知识之所以成立的前提条件。在这里,康德主要解决两个大问题:纯概念(范畴)从何而来,究竟有哪些纯概念(范畴),我们是怎样知道这些范畴的?为什么说这12个纯范畴是经验、科学知识或知性知识之所以成立的前提条件?这两个问题分别是范畴的形而上学演绎和范畴的先验演绎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范畴的形而上学演绎即是从思维的功能、性质上来考察知性究竟有哪些纯概念(范畴)。首先,康德对亚里士多德的十个范畴加以整理、改造,从而引出知性范畴。亚氏的《范畴篇》在西方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十范畴表:实体,量,质,关系,位置,时间,姿势,状态,主动,被动。后来又提出了五个副范畴:对立,先于,同时,运动,所有。康德认为,亚氏没有把感性形式和知性形式区分开来,因此,他去掉了一些属于知性形式的范畴,另外他合并一些范畴,从而把十范畴归于四大类:量,质,关系,样态。康德又对形式逻辑加以改造,认为知性思维必须通过判断,因此从判断的性质和功能中就可以发现有哪些知性范畴。据此,康德提出了他的知性范畴表。

知性范畴的先验演绎则是证实纯知性范畴有运用于对象的权利,即证实范畴在经验中的使用,具有客观有效性。康德认为,作为人类认识的两个源泉的知性和感性是互不相干的,是“异质的”,那么知性范畴为什么能合法地运用于经验对象中去综合杂多表象以产生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呢?这正是范畴的先验演绎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康德认为范畴并不与感性直接相连,知识的客观有效性来源于自我意识即“本源的综合统一”,因此,范畴的先验演绎集中地阐明了“自我意识”理论。先验演绎又分主观演绎和客观演绎。“主观演绎”是从主体心理方面探究知识之所以可能的条件,即从知识的发生进程来说明“自我意识”。他描述了主体能动性的三种综合:直观中把握之综合;想象中再生之综合;认知中感知之综合。“客观演绎”主要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主体和客体关系:客观性来源于统一性;统一性来源于我的主观意识,这个“我”并非经验的我;而是思维意识的我,强调范畴与对象的结合。通过这三层次的分析,康德企图表明他是重视客观的,但是,客观的统一性来源于人的主观统一性这条根本原则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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