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知运动性活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234页(459字)

两岁以前儿童的智力活动形式,是处于萌芽状态的智慧活动。此时儿童主要是通过感知运动图式来处理主客体之间的关系,这种感知运动图式还不能进行表象和思维活动,它的作用仅限于求得实际效果。皮亚杰认为,感知运动性活动在其发展过程中贯穿着行为图式的变化。最初是遗传性的反射图式,以后在环境的影响下经过同化作用而逐步发展分化,成为多数图式的协同活动,构成复杂的感知运动图式体系。随着图式的变化,儿童开始区分主体和客体,发现动作与效果之间的关系,确立客体的永久性等等,按照感知运动图式来组成现实的东西,协调感觉、知觉和动作间的关系。由于此时儿童还缺乏语言等信号性功能,因而这种智力活动还不具备“运算”的性质,还不是表象或思维,只是一种动作活动,解决的是动作方面的问题。皮亚杰认为,感知运动性活动尽管在实际水平上是有限的,但它对于主体认识结构的建构却具有重要的意义。感知运动是在客体永久性图式、时空图式、因果图式等动作图式基础上构成的动作范畴,这些动作范畴是以后相应的概念范畴产生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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