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罗斯泰斯特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243页(725字)

【生卒】:约1168—1253年

【介绍】:

英国哲学家、科学家、神学家。生于萨福克的斯特拉德布鲁克。曾在津大学学习、任教,1215-1221年任该校校长。1235年被任命为林肯地区的主教。

格罗斯泰斯特在他的《论光》中提出了光的形而上学。他认为,光是上帝创造的第一个有形体的形式,光是物理世界的第一原则,能够转化为其它元素,光为世界提供运动和可理解性。因为上帝是光的源泉,所以人的灵魂通过研究光就能直接认识上帝。

在认识论上,格罗斯泰斯特有时认为知识完全经理智获得,有时又认为某些知识也可以通过感性知觉获得。他认为,人的心灵要认识永恒和真,必须先被净化,即除掉谬误和幻象。

作为主教的格罗斯泰斯特坚信三条原则:灵魂得救是至关紧要的、教会应当是高度集中和等级森严的、教会高于国家。

格罗斯泰斯特被公认是当时首屈一指的数学家和物理学家。他提出,科学研究的程序是先分析后综合。他强调实验和数学的作用,并认为高级的科学解释原因,低级的科学提供原因的结果。他的科学方法论思想至今仍有影响。

主要着作有:《论光》(Light)、《有形体的运动与光》(Corporeal Motion and Light)、《论天体》(The Sphere)、《论线、角、形》(Lines,Angles,and Figures)、《方位的本质》(The Nature of Pla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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