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247页(653字)

印度哲学宗教通用术语。有多种说法。一般指眼、耳、鼻、舌、身五种感觉器官,名五根。与此相对应的有色、声、香、味、触五种感觉功能,又相应固有火、空、地、水、风五种属性,反映了印度最初朴素唯物主义思想。数论派持以上五根(又称五知根)外,还增加了发声器官、手、足、排泄器官、生殖器官五作根,加上意根,共立十一根。吠檀多派认为,“吠陀”文献记载,所有的根器官都是体内根本处,要通过内器官意根沟通外界,把握感觉对象和解释对象。吠檀多派排除感官和对象直接接触,更多地强调意根的自我介入,但是,他们同时又承认眼根和耳根可以直接和外在对象接触,并为人们所感知。胜论派、正理派、弥曼差派认为,眼根有火的属性,因此能发现微弱的光线,鼻根能嗅觉到放散中的微粒,故鼻根功能发达,所以都是因接触而起的作用。佛教认为,除了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外,还有女根、男根、命根三根,喜根、乐根、苦根、忧根、舍根五受根,信根、精进根、念根、(禅)定根、慧根五德根和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三无漏根,共22根。根有“增上(生)”的作用,诸根能生出一切善法,为一切善法生起根本,一切现象都是相依而有,因此按性质还可分净色根(胜义根)和浮生根(世俗根)。根、识、境相互依住,识依根、境缘生。眼等五根是感觉器官,五德根是同教义为境而受生缘起的力用根,五受根是感情发处根本,男、女根是生命之根,三无漏根是诸圣贤得道之后断轮回之根。在唯识学中“根”多有本体的意味,既是宇宙万有,也是诸事物权变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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