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派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262页(446字)

源自dahr(意为“光阴”)一词,系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后4世纪流传于古波斯的一个思想派别,波斯文为Zrwan(本意“时间”、“光阴”),后在阿拉伯半岛有一定影响。古阿拉伯的歌中,已将“光阴”视为人的本原,往往将它与命运联系起来,亦称“光阴论”。以“光阴”或“命运”为最高原理,相信世界的永恒性,认为世界万物及其变化均为无限的光阴的各种表现;除了物质外,没有其他实在的东西;否认造物主的存在(有的将光阴与造物主等同起来),不相信天堂、地狱、灵魂不死和末日审判后的奖赏和惩罚的存在。于中世纪时,被看作是唯物论者、无神论者,受到像安萨里和正统派神学家法赫尔丁·拉齐(Fakhrwd-D Rāzī,1149-1209年或1210年)等人的激烈反对。《古兰经》转述并抨击了该派的思想:“他们说:‘生存只是我们今世的生存,我们有生有死。消灭我们的只是光阴。’”该派思想有时借伊斯兰教的名义而获得传播,在近代波斯的文学、诗歌和民众思想中,仍有一定的影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