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斯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271页(790字)

【生卒】:1835—1909年

【介绍】:

美国教育家和哲学家、新黑格尔主义者。1854年就读于耶鲁大学,1866年和布罗克迈尔等人创立“圣路易学派”,传播黑格尔哲学。1868年在密苏里州圣路易学校任教师和督学,是一位卓有成效的行政官员和改革者。早年就对德国古典文学和哲学发生兴趣,从事研究黑格尔的思想,成为美国研究黑格尔的第一流学者。1867-1893年创办《思辨哲学杂志》,翻译过黑格尔、费希特、谢林等人的着作。1880年移居萨诸塞州康科德,在那里帮助建立了康科德哲学院。1889-1906年任美国教育署长,协助别人编辑过《约翰新百科全书》和《韦氏新国际辞典》。

哈利斯在教育理论方面是一个古典派,在伦理方面是个清教徒,在神学方面,是个正统派的基督徒,在社会政治和经济理论方面,他是个黑格尔式的制度主义者,突出的民族主义和个人主义者,而且是经济秩序现状的维护者。在哲学观上,他是个绝对论者,基本上承袭了黑格尔的绝对唯心主义,他把哲学看作是研究经验要素的科学。认为时间和空间是一切经验的条件,是无限的。他认为哲学通过对第一原理的剖析,就接近了“绝对”或“绝对理性”。他把认识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认为事物是彼此独立自存的;第二阶段认识到事物是处于与他物的关联之中,没有这种关联,事物就不能存在;第三阶段意识到认识的基础是“自我活动”即人类精神。哈利斯最终认为,唯一真实可靠的自我活动就是上帝,上帝是不动的动,是自身包含理性的存在。因而哈利斯是一个神秘的黑格尔主义者。

主要着作有:《但丁〈神曲〉的灵感》(1869)、《黑格尔的逻辑——一本论心灵范畴起源的书》(1890)、《教育的心理基础》(1898)、《哲学研究介绍》(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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