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状态:关于知识的报告》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299页(2549字)

作者是法国当代哲学家让-弗朗索瓦·利奥塔(Jean-Francois Lyotard)。该书法文版于1979年由子夜出版社(Les Editions de Minuit)出版。1984年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出版社出版英译本,英译本增加了由美国着名文学批评家弗里德里克·詹姆逊为此书撰写的前言。该篇前言比较深入地评述了利奥塔的主要观点及思想背景,使英语读者得以更好地把握作者的思想。中译本于1996年6月由湖南美术出版社出版。该书为作者赢得世界性影响和声誉。

应加拿大魁北克政府的大学委员会主席之邀,本书作者就发达国家的知识状况写作了这个报告。该报告的主题是讨论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知识内涵及地位的影响,讨论新技术所导致的知识立法、社会组织与结构等方面的问题。在这本书中,利奥塔提出后现代一词,不仅用它界说后现代的知识状况,而且表达了自己的后现代哲学观。

该书正文由14节组成,它们分别是“领域:电脑化社会中的知识”、“问题:立法”、“方法:语言游戏”、“社会关系的实质:现代视角”、“社会关系的实质:后现代视角”、“叙事知识的语用学”、“科学知识的语用学”、“叙事的功能与知识的立法”、“知识立法的叙事”、“立法的失效”、“完成行为原则之下的研究及其立法”、“完成行为原则之下的教育及其立法”、“后现代科学即寻求不稳定性”、“以谬误推论法立法”。书的末尾是一篇题为“对什么是后现代主义的回答”的附录。

全书主要内容如下:

首先,利奥塔指出当代社会的技术发展导致了知识形态与性质的重大改变,并由此引发了知识立法的危机。技术手段的发展主要体现与计算机相关的技术拓展,如控制论、信息论、电脑语言兼容性研究、信息储存和信息库的建立等等。在这样的技术条件下,知识必须转化成信息、转化成计算机语言才能成为知识,成为可操作性的。同时,知识必须“外化”、被消费才具备价值。在这种变化过程中,知识日渐演变为一种特殊的商品,越来越成为发达国家生产力的组成部分。而国家间的竞争,也由对疆土、原材料和廉价劳动力的争夺转化为对信息的控制。但是,知识的商品化要求知识具有“透明性”,即便于交流,这与国家利益发生了冲突。同时,伴随知识的“外化”,知识掌握者的道德也日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这里便出现谁来掌握知识、谁来决定什么是知识等知识立法方面的问题。

利奥塔借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确立了自己的总的方法原则,即关注语言的对立性质并把社会关系也看作是一种语言游戏。语言游戏的本质表现为各种语言游戏遵循各自的规则,同时,任何变动(moves)都会影响到新的规则的确立。利奥塔对不同知识话语的分析,都是以此原则进行的。

利奥塔分析了两种知识形式,即叙事知识和科学知识的运作方式,并追溯了现代科学的立法过程。叙事知识不能被归结为科学或一般的学问,它包含各种话语方式(即“语言游戏”),而且它不对各种话语方式做细致的厘定,认知的、评价的、规范性的话语往往交织在一起,都被置于社会范围内加以理解和评价。通过知识在发送者与听者之间的传递,叙事知识自然地建立了一套运行法则并建构了一种社会关系,叙事知识在它的自然传播中为自身立法。

科学知识是更为发达的知识形态,它主要表现为研究和知识传播(教学)两个方面。与叙事知识相比,科学知识具有不同的特征,例如它只需要表意性话语,而排斥其它“语言游戏”,它以表述真理为标准;它与其它语言游戏相疏离,不直接构成社会关系的一部分;在科学研究范围内,它只关涉发送者,而不要求对听者和对象的作用等等。叙事知识和科学知识分属两种游戏,它们遵循着不同的原则,对它们的判断不具有可通约性。

但是,现代科学的立法却一直是通过叙事体为自己建立合法性的。这一传统始自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现代则主要表现为德国思辨式叙事和法国启蒙式叙事。利奥塔深入地剖析了两种叙事的思路,并指出两种叙事体本身都存在“非合法化”(delegitimation)的种子,并由此导致其立法地位的衰败。

为了说明后现代科学的立法原则,利奥塔首先分析了现代科学的运作原则——完成行为原则(perform ativity),即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收获。完成行为原则是以社会体系的稳定性和决定主义(determinism)为前提的,简明、连续性、非矛盾性等是这一原则的基本信条。然而,利奥塔通过量子论、微观物理学等科学研究的结论表明,与上述科学观念相反,后现代科学研究实际上是对“不稳定性”(instabilities)的探索,科学的实质应该是不断提出新的论证方法,不断“移动”,甚至提出新的游戏规则。“后现代科学讨论的是不可定之物、完全控制的局限性、以信息不完整为特征的冲突、‘裂隙’、突变以及实用的反论,因此它把自身的发展理论化为非连续性的、突变的、不可调整的和反论的。”

由此,后现代科学遵循着与完成行为原则无关的立法模式,它不断地追求差异,追求对已知的否定与突破,不断追求对知识含义及其动作原则的更新,利奥塔称此为“谬论”(paralogy),以它作为后现代科学立法的原则。

题为“对什么是后现代主义的回答”一文作为附录收入本书。在这篇文章中,利奥塔十分明确地界说了现代艺术和后现代艺术的联系与区别。后现代艺术是通过表现本身展示不可表现(unpresentable)之物,它弃绝优美形式的抚慰以及趣味的一致,它追求新的表现手段,目的是提炼出一种更为强烈的不可表现之感。在不可表现性的驱动下,艺术不断地寻求新的表现方式,展示出无穷尽的差异,这就是后现代主义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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