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308页(388字)

是一种认为可以把高级现象还原为低级的基本现象的学说。还原论的基础是承认现实领域的一定等级(如,从基本粒子一级起到活的有机体、生物系统和人类社会一级止)。按它的观点,现实的每一个高一级的形式均可以还原为低一级的形式,最终可还原为最基本的一级。新实证主义者卡尔纳普等认为,还原论的纲领只限于研究科学知识的逻辑语言学分析问题。还原论的所有方法——现象学的方法(即把科学知识还原为感性上被赋予的东西、感觉命题)、物理主义的方法(把科学知识还原为物理实验和测量命题)及其它方法——都是站不住脚的。还原论虽然利用了发展的某些真实因素,即发展的高级形态来自低级形态,自身中包含很多经过改造了的低级形态的成分(这正是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之所在)。然而,把这些因素绝对化了,忽视了物质发展的高级形态不可能还原为低级形态,犯了形而上学和机械论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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