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321页(1140字)

基督教神学的基本课题之一。主要论述基督的本性和位格(personality),即基督的人性与神性及二者的关系,论述圣子与圣父和圣灵的关系。基督论的第一个研究课题是关于人类的救世主的预兆,研究关于弥赛亚的预言及其实现。除此之外,基督论还要进一步研究道成肉身(Incarnation)的奥义,研究基督的出世、受难(passion)和复活。由于基督承认自己是上帝,是上帝之子,与圣父是一体,因而还必须研究他的证明,预言、奇迹和神圣生活可以证明他是上帝派来的,在天国和尘世都具有绝对的权力。

基督论在基督教的早期发展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它是多次宗教大会讨论的对象,因而,也可以反过来说,宗教大会对于各种基督论学说的形成和神学家对基督论学说的解释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在尼西亚宗教大会(325年)之前,流行的基督论学说大部分接受了新柏拉图主义哲学的影响,主要是:(1)伊便尼主义,源于犹太教,否认道成肉身,认为耶稣完全是人;(2)幻影说,源于诺斯替教,认为基督是神,他的人性是个幻影;(3)巴西里德学说,认为基督在受洗时变成神;(4)阿尔忒弥斯的学说,认为耶稣是人,但耶稣身上有神的力量;(5)圣父受难说,认为圣父和圣子是同一个上帝,被钉死的是上帝自己;(6)撒伯里乌主义,认为圣子是神圣本体显示自身的三种方式之一。

尼西亚宗教大会规定了尼西亚信经:上帝是“独一、全能的父”和“创造有形、无形万物的主”,耶稣基督“在万世以前与父一体”,“受生而非被造”。与此信条对立的是阿里乌主义,阿里乌认为,基督兼有神性和人性,是在某个确定的时候由上帝的意志活动创造的,这个时刻在创世之前,基督不与上帝同性、同体,是从属于上帝的。

导致卡尔西顿宗教大会(451年)的是:(1)阿波利拿里主义,认为基督具有人的形体,但他的灵魂是逻各斯;(2)聂斯脱利主义,认为基督兼有神性与人性,但二者毫无关联;(3)优迪克主义,认为基督拥有两种本性,但是他的神性完全充满并改造了他的人性。这些学说都遭到了谴责。

导致君士坦丁堡第三届宗教大会(689年)并遭到谴责的是:(1)一性论或基督一性论,认为基督只有一个本性,人性是神性的偶然性质;(2)一志论或基督一志论(Momothelitism),认为基督是一个人,因而他只有一个意志。

各种派别的新教拥有多种基督论学说,有些十分接近正统天主教的基督论,有些则类似上述的某种异端基督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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