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神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341页(788字)

主张神学与人的世俗解放相结合的一种新的神学思潮。这一派神学家认为,哲学的理论探讨没有什么价值,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在实际生活中贯彻圣经教导,解决现实问题。

解放神学产生、流行于拉丁美洲地区。50年代以前,它针对落后地区要求发展的愿望,取名为“发展神学”,即以天主教教义作为发展的指南。后来,由于不满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以援助发展为名对拉丁美洲实行政治、经济、文化渗透,改称“解放神学”。“解放神学”一词最早见于哥伦比亚麦德林圣行的拉丁美洲第二次主教会议文件。这一派神学家认为,只有通过解放被压迫人民和消灭一切战争,才能真正认识上帝。这种主张得到许多上层教士和进步神学家的拥护,但遭到主教团右翼的反对。

解放神学的基本观点有两方面:(1)整体发展。人的发展不仅限于政治、经济、社会物质生活方面,还包括思想即宗教信仰方面的发展,这种精神上的发展是一切发展的根本。人的个性在世俗世界和彼岸世界都应该得到充分发展,人权和人的尊严必须得到保障。(2)历史性的解放和全人类的解放。历史性的解放是说,世界的历史和上帝救赎人类的历史是统一的,统一的结果以上帝为归宿,自然服从超自然,人性服从神性。全人类的解放是说,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应同时觉醒,一起解放。只有被压迫者的觉醒和反抗,很可能使他们翻身后又成为新的压迫者。在具体社会政策上,这一派神学家提出“经济社会化”、土地改革、建立信贷与供销合作社、让工人参与企业管理等主张。

总之,解放神学宣称神学不是意识形态,而是独立、自由的,其目的是实现以上帝为中心的世界主义。解放神学是在当代特定的政治历史背景和特定的地理环境下,以现代化和世俗化为特征的一种宗教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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