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丹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421页(1676字)

【生卒】:1941—

【介绍】:

美国科学哲学家,在普林斯顿获哲学博士学位,曾任匹兹堡大学科学史和科学哲学系主任。

劳丹提出了关于科学进步及其合理性的新观点,认为科学是解决问题,而不是探究真理的活动;科学的理性就在于它的进步性,而不是相反。他吸收库恩的“范式”和拉卡托斯的“研究纲领”两种模式的精华,同时又克服两者的不足,提出了他的“研究传统”概念,业已引起了科学哲学界的重视。

劳丹强调,科学的理性与科学的进步性密切相关,而科学的进步性就是解决问题的能力越来越增加。因此,理性是与解决问题的效力密切相关,而不是与逻辑经验主义的确证或波普的否证相关。解决问题的基本工具是理论,理论有两种不同类型:一种是比较特殊的学说可用特殊的实验进行检验,也可用它们来作出实验方面的预测并解释自然现象;另一种是比较普遍的、不易受检验的各组学说或假说组成的理论,它们涉及的不是某一个理论,而是一系列的理论,是理论的整个谱系。这后一种理论,劳丹称之为“研究传统”。

“研究传统”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有关组成某个研究领域的实体和过程的一组信念;(2)一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准则,即关于怎样对这些领域进行研究,怎样检验理论,怎样搜集资料等等的准则。总之,就是有关该研究领域内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的一套本体论和方法论的规定。

“研究传统”是历史的产物,它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产生、发展和衰亡。每一门智力学科都有一部充满“研究传统”的历史,如哲学中的经验论和唯理论,心理学中的行为主义和弗洛伊德主义,生理学中的机械论和活力论等等,都是研究传统。这些研究传统具有共同的特征:(1)每个研究传统都有许多特殊理论,有的是同时代的,有的是前后相继的,可以用来说明并构成这一传统;(2)每个研究传统都有某些区别于其他研究传统特征的形而上学规定和方法论规定;(3)每个研究传统都经历过许多不同的、表述往往相互矛盾的、长期的发展形式。研究传统为发展特殊理论提供一套指导方针和合适的研究方法。

拉卡托斯研究纲领的硬核是始终不变的,不容修改的,这就难以说明新纲领是怎样产生的,而劳丹的研究传统则允许修改其核心假定,以解决明显的反常和概念问题。只有当不管怎样修改其核心假定,仍不能达到预期目的时,科学家才抛弃旧研究传统,而接受新的传统。

劳丹的“研究传统”理论目的在说明科学进步及科学的理性。他从中得出科学变化的若干一般特征:(1)个别理论的适宜性或有效性取决于它们能够解决多少重大的经验问题,也取决于它们能导出多少重要的反常和概念问题,而这些理论的可接受性既与它们的有效性又与它们相应的研究传统的可接受性有关;(2)一个研究传统的可接受性是由它的最新理论的解决问题的有效性决定的;(3)研究传统的前途和合理的可追求性是由它所显示的进步(或进步速率)决定的;(4)科学家们对于研究传统(以及组成它的理论)所持的认识态度包括接受、拒斥、追求或不追求。接受不接受或追求不追求某些理论和研究传统与真和假没有关系,只与解决问题的有效性有关;(5)对研究传统和理论的整个评价都必须在一个可以比较的范围内进行。因为所谓一个研究传统或理论的进步和有效是与另一个相比较而言,只有在比较中才能显示出它们的有效性和进步来。

劳丹的“研究传统”理论为探讨科学的进步和合理性提供了一个新思路,但他根本否定科学的进步是向真理的接近,单纯强调只是解决问题能力的增长,这是一种实用主义的倾向。

主要着作有:《方法论的两个教条》(1976);《进步及其问题》(1977);《科学与假说》(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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