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449页(523字)

印度因明学术语。指人们获得正确认识,或正确了解认识对象及判定知识真伪的方法或标准,具有衡量认识的尺度和判断的属性。各宗教哲学派别有不同的说法或分类标准。正理派将量分为现量、比量、比喻量和证言量。其中现量是通过感觉或知觉而直接得到的认识;比量是根据原有的认识再进一步推理后而得到的认识,并根据其现量不同又可分为有前比量、有余比量、共见比量;比喻量是通过例证的类比而得到的认识;证言量则是根据经典或圣贤的论说而得到的认识。佛教古因明学摄取了正理派的量论,但有所不同。古因明把比量分为:(1)相比量,即由对一个部份的认识推知另一个属性的存在;(2)体比量,即由对一个部分的认识推知与这部份有关的整体存在;(3)业比量,由对一个行动的认识而推知必有行动者的存在;(4)法比量,由对一个属性的认识推知此属性事物之存在;(5)因果比量,由对此因的认识而推知此果的存在。自公元5世纪着名大乘学者陈那对因明作了总结与改革,只立现量和比量二种,认为比喻量和证言量皆可摄入现、比二量之中,因此使量论简化,其弟子法称又称现量为特殊,比量为一般,深刻地揭示了事物之本质。此外耆那教等各派也有不同的主张,对量论均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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