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中世纪)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488页(927字)
中世纪的哲学家和逻辑学家继承并发展了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和斯多亚学派的逻辑学说。中世纪的逻辑研究与哲学研究是密切相关的,关于共相问题的讨论就是由波埃修斯关于种和属的存在方式的逻辑学说引起的。
在8至12世纪期间,对逻辑学作出一定贡献的有阿尔昆、爱里根纳和阿伯拉尔。阿伯拉尔认为,动词“是”是一切直言命题的系辞,并认为系词不是存在的谓词。他认为,肯定直言陈述仅当主词与谓词指代同一对象时才是真的,这种观点导致了关于词项的指代的理论。他研究了否定和模态问题,并认为,为了避免蕴涵怪论,真条件陈述的前件必须内在地要求后件,这样,就不能认为“如果苏格拉底是一块石头,那么他就是一头驴”是真的了。他不同意斯多亚派逻辑学家关于严格解释析取的主张。
阿维森纳区分了第一理解的自然符号与第二理解的抽象概念。认为逻辑学研究的是第二理解的符号。这种观点引起了关于第一意向和第二意向的讨论。
舍伍德的威廉用易记上口的诗文列举了三段论的各个格和式。他还研究了合取、析取和条件陈述,以及“并且”、“或”,“非”、“如果”,“每个”、“除了”、“仅有”等非范畴词。
西班牙的彼得编纂的《逻辑大全》是中世纪大学广泛采用的逻辑教材,共印行了166版。
格罗斯泰斯特和罗吉尔·培根强调了经验方法与实验研究的重要性。
卢尔提出了一种叫做“大艺术”(Ars Magna)的方法,这种方法就是用机械的办法对概念进行各种可能的排列组合,穷尽概念间的一切关系。这种方法影响了逻辑学的发展。
奥康的威廉系统地研究了词项、命题和论证。他认为,一切符号都是代表个别事物的,尽管有些符号代表许多个别事物。他从这种观点得出了唯名论的结论,不相信有同时存在于许多事物中的共相。他提出了着名的“奥康剃刀”:“如无必要,勿增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