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523页(1692字)

【生卒】:1806—1873年

【介绍】:

又译穆勒。英国实证主义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社会政治活动家、经济学家、逻辑学家。詹姆斯·密尔(James Mill)的长子。1806年5月20日生于伦敦,早年在家里受教育,三岁开始学希腊文,七岁学拉丁文,十二岁开始读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十四岁在父亲的指导下研读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1820年至1821年到法国,住在着名的功利主义哲学家杰雷米·边沁的弟弟家,阅读了边沁的着作,使他的一生发生了划时代的变化,此后他组织了一个“功利主义”学会。1823年加入东印度公司当办事员,为该公司服务达35年。在此期间,他经常为激进派的刊物《威斯敏斯特评论》撰稿,曾任《伦敦评论报》的主编。边沁、尔萨斯、李嘉图和圣西门主义者对他的影响很大,他以“当一个世界改革家”作为自己的生活目标。1830年与泰勒夫人相识,1851年结婚。泰勒夫人对他的帮助很大,《论自由》是俩人的合作之作。1865年当选为威斯敏斯特议员。1868年落选后,一直从事文学研究工作。1873年5月8日在法国阿维尼翁逝世。

密尔在理论上的主要贡献有四个方面:

(1)在哲学上,同孔德等法国实证主义者一样,密尔把自己的哲学同以德国古典唯心主义为代表的思辨哲学对立起来,反对一切从概念出发的先验的认识论,强调一切人类知识均起源于经验,提出感性直观是一切真理的根本前提。建立关于超经验的知识体系,寻求经验之外的世界的本质、基础,既是不可能的,又是不必要的;哲学以及人类的一切知识均以经验为限。密尔追随贝克莱,主张物质只是感觉的永恒的可能性。他还遵循休谟的不可知论的路线,肯定联想律是“指导原则”,我们只知道感觉的状态。无论情况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外部对象、物质的存在总会引起相应的感觉,这不以个别的感觉者为转移,我们对外界物体存在的信念正是基于这种感觉的恒久可能性的。

(2)在逻辑学上,主要贡献是明确地提出归纳四法,即契合法、差异法、剩余法和共变法。逻辑的任务与哲学的任务是一致的,就是从主体的经验中寻找相对稳定的和有秩序的东西,也就是经验之间的因果关系。

(3)作为一名经济学家,接受亚当·斯密、李嘉图和马尔萨斯的影响,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在几十年中曾一直被当作英国的标准教科书。

(4)在社会政治学说上,以激进的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为基础,主张不受法律约束的、不受公共舆论强制的自由,提出凡是能促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行动就是正义的行动。他在《自传》中说,他早期是一个民主主义者,决不是一个社会主义者。但是后来认识到,社会进步的最终理想,大大超越了民主主义的范围,因而也可以被笼统地称为社会主义者。

主要着作有:《逻辑学体系》(A System of Logic,1843年;1933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严复译的中文版《穆勒名学》)、《政治经济学原理》(The Principlea of Political Economy,1848)、《论自由》(On Liberty,1859;程中华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出版)、《代议制政体论》(Considerations on Representatire Gorernment,1861)、《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1863;唐钺中译,商务印书馆1936年出版)、《汉密尔顿爵士哲学探讨》(An Examination of Sir WilliamHamilton’s Philosophy,1865)、《孔德和实证主义》(Auguste Comte and Positivism,1865)和《自传》(Autobiography,1873;周北骏中译,商务印书馆1935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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