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斥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559页(1639字)

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的归纳法中的中心思想和步骤。培根认为人心在自流的状态下总是倾向于只从正面的事例来进行归纳,这样所得结果就会是些幻想和猜测,是些界限不清的概念,或每天都得修改的原理,所以这种方法是不能使人获得真理性的知识的。对于科学与技术的发现和证明有用的归纳法,必须采用排斥的方法来分析自然现象,在得到比较充分的反面例证之后,再根据正面例证作结论。因此他说:“真正的归纳法的首要工作(就形式的发现而言)乃是在于拒绝或排斥这样一些性质,这些性质是在有给定的性质存在的例证中找不到的,或者在给定的性质不存在的例证中找到的,或者是在例证中给定的性质减少而它们增加,或给定的性质增加而它们减少的;这样,在拒绝和排斥的工作适当完成之后,一切轻浮的意见便烟消云散,而最后留下来的便是一个肯定的、坚固的、真实的和定义明确的形式。”排斥法是在“三表”的基础上有意识有系统地进行上述排斥工作的方法。

《排耶稣》 林罗山着。是一部以朱子学来反击、批判西方耶稣教、神创说的着作。写于1606年。

大约在1605年左右,在日本传教的西方耶稣会士、葡萄牙人不干斋·巴鼻庵(Fabian Facan,1565-?)着有《妙贞问答》,书中宣传神创说,并对儒学、老庄学说、佛教进行了批判,还介绍了一些西方的自然科学成就。1606年(庆长十一年),林罗山经松永尺五的父亲颂游的介绍,同其弟信澄一起访问了巴鼻庵,并就《妙贞问答》的内容进行了辩论。《排耶稣》就是这场辩论的记录。

在该书中,林罗山站在朱子学的立场上,认为“理”是最根本的,用理一元论来反对、批驳天主教的神创说,基本上是以一种类似“泛神论”的观点(认为有什么事物就有什么事物之理)来批判有神论(天主),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其辩论对答如下:

“春(林罗山——引注)问曰:利玛窦天地鬼神及人灵魂有始有终,吾不信焉。有始则有终,无始则无终可也,有始无终不可也。然又殊有可证者乎?

于(不干——引注)不能答。

春曰:天主造天地万物云云,造天主者谁耶?

于曰:天主无始无终,天地曰造作,天主曰无始无终。罗山以其为遁辞甚明,乃更追问一步:

春曰:理与天地有前后乎?

于曰:天主者体也,理者用也。体者前、理者后也。

春指面前之器曰:器者体也,所以作器者理也,然则理者前而天主者后也?

于不解曰:灯者体也,光者理也。

春曰:所以火为灯者理也,光者非理也,唯云之光而已。

于犹不解曰:作器之一念起处为理,一念不起以前元无想无念而有体,然则体前理后也。

春曰:不可也。不谓无想无念,唯言理与天主而己。无想无念之时,有理而存。”

由于林罗山不懂自然科学知识,在辩论中他坚持“天圆地方”反对不干说地球是圆的,对于西方当时先进的棱镜、透镜等科技知识,他责之为眩惑众人的“奇技奇器”。他也不理解《妙贞问答》中所运用的亚里士多德以至经院哲学的若干范畴,对此书大骂:“不如火其书,若存则遗后世千岁之笑。”这方面反映了林罗山的保守性,这种保守的技术观乃至儒学自然观后来也长期保留下来,直到幕府末期才逐渐打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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