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浮陀·伽旃那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572页(293字)

【生卒】:约公元前6世纪—公元前5世纪

【介绍】:

古代印度“六师”之一,与释迦牟尼同时代。主张元素说,佛教称为“七士身论”。认为宇宙万物均由永恒不变的地、水、风、火、苦、乐、命七种元素组成,元素本身既不被创造,也无有转化,元素之间互不相触,无论作苦作乐,受罪享福均不能使其转变。由于七种元素各自独立存在,保持一定间距,因此提出以利剑断他人头,决不因此害人生命,因刀刃虽转却不能触及永恒的元素。并认为无论动物和植物均存在灵魂,虽然七元素中间留有孔隙容刀刃可转而不害命,但是人却不能任意杀生。他的理论在巴利文《沙门果经》和汉文佛经中多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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