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进化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574页(498字)

英国哲学家斯宾塞进化论的基本概念。认为哲学家的任务是要发现一切现象所共有的特性,或者发现事物的普遍规律。进化规律就是这种规律。普遍进化规律既是根据归纳法得出来的,也是通过演绎法从力的恒久性的第一原理得出来的;上至天体的形成,下至物种、人种的起源,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自然领域到人类社会,均受进化规律支配。因为无论哪个领域,都为那个不可知的、神秘的“力”所决定,而且由于“力”的存在是持久的,因此进化也必然是持久的、普遍的。

进化是物体的集成,集成时其运动消散,在这个过程中,物体由不确定的、分散的同质状态进到确定的、凝聚的异质状态。即在力的持久作用下,宇宙中的原子结合起来,成为确定的物体,在这个过程中,“力”便失去了。分解是与进化同时进化的相对的过程,在于运动的吸收和物质的分散。集中和分化达到平衡状态时,演化则达到顶点;由于外界的影响,这种平衡状态不能持久,进化的全部过程便又重新开始。对进化的这种理解,是斯宾塞普遍进化概念的核心。其要害在于,把进化的动力说成是一种神秘的、外在的“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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