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存在的证明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658页(2037字)

即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理性神学和包括笛卡尔、莱布尼茨在内的传统形而上学试图从认知角度,用逻辑形式证明超验的上帝存在是不可能的,这种证明只能带来“先验幻想”。上帝的理念是人类理性需要的必然产物,但必须给予理性以批判,使之在认识范围内避免这一幻想。上帝存在的证明只有三种可能的论证:(1)自然神学的;(2)宇宙论的;(3)本体论的,三种可能的证明有一个基本前提,即是在人们心里蕴含了一个完美、绝对、超验的概念,上帝的理念。因而,以概念推论的本体论证明是最基本的,其他两个证明可最终归于此。康德的批判首先是针对本体论证明的。

第一,对本体论证明的批判。本体论证明是11世纪欧洲经院哲学家安瑟尔谟主教提出的,他的证明如下:人们心里有一个绝对、完美的上帝概念,如果它不存在,便不绝对,完美而不绝对,完美就与上帝的概念相矛盾,因此,上帝必然存在。康德认为:本体论证明是:“抽去一切经验,完全先天地从单纯概念推论出最高原因的存在。从单纯观念的存在不可能推论出在现实中的存在。首先,“上帝存在是一个抽象命题。存在的实际意义指现实中有这一经验的实事。我们无论怎样不可能从上帝的概念里分析出存在。主词“上帝”的概念并非蕴含谓词“存在”,否定谓词“存在”并不与主词“上帝”发生逻辑矛盾。说“上帝不存在”与说“上帝存在”都同样成立。其次,存在不是一真云谓词,而是命题中的联系词“是”。上帝是(存在),例“上帝是可能的”。它表示谓词与主词的关系。“上帝存在”严格意义是指“上帝是有的”,即是指与上帝这一概念相应的对象在概念以外存在。这就不可能通过概念之间的推论得到。这如同头脑里存在一百个塔拉的概念,并不能推论出衣袋里有一百个塔拉,尽管头脑的一百个塔拉的内容与现实里一百个塔拉的内容完全相等(在量上都指一百个),一个绝对、完美的存在者概念是一纯粹的观念,它的客观实在性不能因为我们有这个观念的实事而证明的。因此,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是不可能的。

第二,对宇宙论证明的批判。宇宙论证明是13世纪经院哲学家托斯·阿奎那在本体论基础上提出的。这种论证认为:如有任何事物存在,则也必然有一绝对必然者存在,至少我存在,因此,一绝对必然的存在者存在,即是从有条件的经验存在者出发,推论出无条件的上帝存在。这种证明是由仅仅不确定的经验,即任何一个存在的经验开始的,而可能的经验之总和则为宇宙,所以,康德称之为宇宙论证明。康德指出:首先,宇宙论的证明与本体论证明实质是一致的,只是二者的形式相反。宇宙论证明从一个经验的必然存在者推论出一个绝对必然者(上帝)存在。但经验本身并不能提供这种推论的经验证明。这种推论不得不依据理性的一个观念,即经验的必然存在者内含一个绝对必然者存在,换言之,绝对实在的存在者的概念等同于现实存在,这仍然是概念的东西与现实存在等同,这仍然是本体论的从概念推论存在的证明,不同的是加进了但并未增加其价值的经验现实。其二,从有条件的现象界和现象界的因果律出发,去推论一个超验的存在(本体),这在方法上是不成立的。其三,理性事先假定一个经验系列的完成,而由此推论出经验世界的最终理由。然而,理性无正当理由完成此系列。其四,该证明把连结实在的概念的逻辑可能性与实在的先验可能性混同。一种可能性的概念过渡到可能的实在必须在经验领域找到相应的对象才有可能,实在的先验可能性仅能适应于可能的经验领域。由此,宇宙论证明是不成立的。

第三,对自然神学证明的批判。康德认为,这种证明是一种古老的、简单的但在民众中有深刻影响的证明。是“由一定的经验和由经验所知的特殊性质开始,依据因果律,因此推论中世界之外的最高原因”。该证明形式与宇宙论证明相同,不同点在于依据自然事物的形式合目的性、和谐性、有序性、进行推论,即事物具有形式,由此证明存在着给予形式的最高原因。这种证明的特点是把上帝看作世界的形式的设计者。自然神学证明也不能成立:其一,依据这种证明,上帝不是世界的创造者,而只是世界形式的设计师。上帝的万能性被限制在形式上。而上帝对自然质料无所能,那么,自然的和谐秩序便不一定来自上帝,它或可来自自然本身,这与这种证明的初衷相悖。其二,这种证明从有限的结论中推论超验的无限者,这与宇宙论推论一样,而宇宙论是伪装的本体论证明。自然神学的和宇宙论的证明都来自本体论的证明,而本体论证明是不可能的,因此,康德指出:纯粹理性不能从自身推论出一个最高存在者存在,在认知的意义上,我们不可能证明上帝必然存在。康德的批判,结束了欧洲神学的理性时代,知识和信仰被限制在各自领域。上帝存在没有认知意义。但上帝作为实践理性的前提与保证,作为审美意识的体验而存在却有其价值。在康德看来,神学理应从理性的过渡到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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