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有生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774页(784字)

又叫“物活论”。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哲学家布鲁诺所主张的自然界所有的物体都具有生命、感觉和思维能力的一种哲学学说。布鲁诺认为世界及其肢体都是赋有生机的。谁不这样认为,谁就贬损了无限宇宙这个伟大机体的良善与卓绝。不仅宇宙及其众天体赋有生机,而且任何事物,不管怎样纤小、怎样微不足道,其中总有精神实体部分,而精神实体一旦找到合适的主体,便力图成为植物和动物,并受理任何一个物体的肢体。布鲁诺说,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有了生机。不过,布鲁诺也并不认为桌子、皮革、玻璃等等都是有生机的。他指出,桌子作为桌子并无生机。但是,作为自然物和组合物,它们都包含着物质和形式,而形式莫不从灵魂派生。所以,布鲁诺说,他之承认万物在自身中具有生命,乃是就实体而论的。既然精神、灵魂或普遍形式处在一切事物之中,那么这些事物如果不是活的,那也是有生机的。也就是说,如果它们按可感知的存在说不具有生机和生命,那么,按照本原和某种太初作用来说,它们仍是具有生机和生命的。任何一个最最微小的物体都不能不包含着成为有生机之物的可能性。布鲁诺认为,这种生命与意识的可能性,正是整个物质所固有的东西。而且这种精神实体只有在找到“合适的主体”的时候,才在现实中表现出来。这就是说,万物具有生机的程度是同物质、物质结构的特点联系在一起的。

布鲁诺的万物有生论是对其世界灵魂说的进一步阐述与发挥。这种物活论的目的是试图克服逍遥派关于物质与形式学说的二元论,试图把物质设想为充满运动与生命的东西。

布鲁诺在肯定了世界万物皆有运动之后,又进一步指出:不仅运动的根源,而且生命的根源、意识的根源都必须到自然界内部去寻找。历史地看,这既是布鲁诺哲学的进步特点,也是他的一个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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