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与记忆:身心关系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807页(998字)

法国生命哲学家柏格森着,1896年巴黎第一版。该书的重点是断言精神的实在和物质的实在,并借用记忆的例子来确定精神的实在和物质的实在的相互关系,以使二元论引起的理论困难减少到最低限度。作者认为,存在着一种客观的,与我们感受力无关的物质世界,它远不是实际被给予的,但又不是什么另外的方式。“记忆”位于物质和精神的相互关系之间,是精神和物质的交叉。他区别了两种不同性质的记忆:以运动机制的形式出现的机械记忆和以独立回忆形式出现的纯粹记忆,前者不包含既往事件的意识,是人的身体的一种习惯方式,后者以人的整个过去作为总体加以保存,将时间看作绵延。作者还探讨了脑生理学和记忆丧失症的行为,从而得出结论:大脑是意识的承担者,是感觉和运动间的中介。身体的功能是将记忆始终瞄准现实性,并将记忆和现实联系起来,或者说,将精神生活引导到现实的活动,使之限制在实际有用的事情上。他还强调,既不能从身体的某个部分也不能从灵魂不能延伸这个角度去理解灵魂和肉体,它们必须被看作是在时间上有区别的行为使它们联结在一起。以绵延为基础的记忆表明了精神的独立性,精神通过行为对肉体产生影响。

该书副主题是论述身心关系,即从解释“形象”入手探讨物质与记忆的关系,认为认识的一切都是“形象”构成的,整个宇宙也是形象构成的。柏格森宣称:“我把诸形象的集合体叫做物质,而把组成我的肉体行动同一些形象叫做对物质的知觉,就是说物质和对物质的知觉是由同样一些东西构成的。柏格森在为英文版写的新序言中说:“我们所说的‘形象’是指超乎观念论者所谓的表象以上,但是够不上实在论者所谓的事实的某种存在——是一种位于‘事实’和‘表象’中途的存在。”柏格森认定形象是中立于精神和物质之间的东西,并断言脑髓尽管从来没有被描绘成形象,但仍是一个形象。随后他又主张物质和对物质的知觉是同一的东西,但是未被感知的形象例如脑髓,则是一种无意识的心的状态;“形象”一词虽不涉及任何形而上学理论,却仍旧暗含着一切实在都和意识有“一种相近、类似,总而言之有一种关系”。从整体上看,柏格森的论述混淆了认识行为与认识对象,混淆了主体与客体的区别,进一步深化了非理性的生命哲学。但柏格森使物质与精神相脱离的做法是他的时代的做法,以后的物理科学很快表明,人们不再能把物质与精神分割开来。

上一篇:物质决定论 下一篇:西村茂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