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即实在论要领》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833页(702字)

亦译作《现象即实在论要点》,日本近代明治观念论的代表作。1897年首次发表于《哲学杂志》第122-123号。作者井上哲次郎(1855-1944年)。

该文首次提出并论证了“现象即实在论”的概念,与《认识与实在的关系》(1902)同为井上的现象即实在论的代表作。文中首先将实在论分为:“一元的表面的实在论”(朴素的实在论)、“二元的实在论”(先验的实在论)、“现象即实在论”(圆融的实在论)三个阶段。井上认为实在和现象毕竟是同一世界,从现象是由实在产生来说,现象即实在,现象和实在虽然作为吾人之抽象而区别它们,但是从其原本是一身两样同体不离的根底来说,不是不同的东西,离开现象就无实在,离开实在就无现象,两者合而成为世界。“实在不是离开现象而另外存在,实在存在于现象里,两者毕竟是同一而不能分为二的。”所以只有“现象即实在论”才是真正的实在论。实在具有:超越主客观、时空,绝对的静止,不可知,它与现象是差别与无差别、特殊与同一的“相即”(互相包含、融合)的关系等四个方面的性质。经验的认识只能认识现象,不能认识实在。实在观念只能依靠“内部的直观”间接地获得。从论述“客观实在”得出“现象即实在”;从论述“主观实在”得出“观念即实在”,两者都不是终极概念。两方面“合二为一”,即“现象即实在论”(也叫“圆融的实在论”)才是唯一正确,它比任何唯物论、唯心论都要正确。实际上井上的现象即实在论是地地道道的唯心主义折衷主义。他的现象即实在论是根据德国思辨哲学的逻辑,以佛教的逻辑为媒介,开创了日本近代唯心主义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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